山东中量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会员注册|会员登录
服务热线:0531-88808020
  •     
  • 首 页
  • 了解我们
  • 客户服务
  • 能力范围
  • 资质证书
  • 新闻动态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公司简介
组织结构
公正承诺
质量承诺
资质证书
新闻动态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试行。暂时调整适用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算。国务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2020 山东中量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电话:0531-88808020 传真:0531-88801020
邮箱:sdzltest@163.com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章锦综合保税区联东U谷科创中心3-1-801 备案号:鲁ICP备2020035367号-1